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闲屋物业费该不该打折

新出台的《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》规定,空房闲置3个月以上可只交20%物业费。对此,有人拍手叫好,有人叫苦不迭。

《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》日前获得批准,不日将公布施行。其中规定,连续无人居住、使用、装修空置3个月以上的房屋,空置期间按20%交纳物业服务费。消息一出,争论四起。
  小区业主利好消息还是“劫贫济富”?

省会市民王强在平山买了套温泉入户的小户型房子,他和家人偶尔去住上几天,多数时间闲置。“如果物业费按20%收取,能省下不少钱。”王强说,他身边的朋友中,有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在少数,但大部分房屋都闲置。他认为,这个规定对于多房户是个利好。

在省会一家企业工作的张华女士,则对此规定持反对意见。“空置房的业主大多是拥有第二套住房的业主,这一政策实际上是让只有一套房的业主去为那些多房业主埋单,这不成‘劫贫济富’了吗?”

物业企业影响服务甚至危及生存反对声音多来自物业企业。

石家庄市美源物业服务公司的彭经理以他们服务的鑫科·摩卡小镇小区为例,给记者算了笔收支账:小区共有住户475户,已交房360户,每月实际收取物业费53598.3元,而目前物业公司一个月的开支为63085元,每月亏损9486元。

“如果再按照空置房20%收取物业费的话,那每月最多收入29286元,公司就只能关门了。”彭经理说。

石家庄市阳光水岸物业服务公司,目前为9个生活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。该公司总经理赵凯说,“如果新规定施行,物业公司只能降低运营成本,减少服务人员,最终受影响的还是业主”。

此外,还有一些物业公司认为,新规定可操作性不强。“如果业主偶尔回来住几天怎么办?物业公司不能总派人盯着这些业主吧!”

连线: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:恐将引发连锁反应
该协会秘书长刘明说,在人员工资逐年增加的情况下,现在石家庄市执行的仍是2004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全市300多家物业企业大部分处于维持性运行状态,真正盈利的很少。新规定出台后,已经有许多物业企业找到协会“诉苦”。
据粗略估计,眼下省会许多新交房的小区3年内的入住率都不会超过60%。刘明说,“如果新规定施行,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恐怕将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手。”

他山之石 杭州、南京等地是按相应标准的70%收取。洛阳市按不低于80%的标准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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